地震预测预报专业用语规范2.0¶
一、基本用语¶
地震预报¶
政府向社会公告可能发生地震的时域、地域、震级范围等信息的行为。
地震预报意见¶
通过震情会商,形成可能发生地震的时域、地域、震级范围的意见,经过评审,提出对策建议,并报本级人民政府。
震情会商¶
对地震预测意见和可能与地震有关的异常现象进行综合分析研究的会议。
震情会商意见¶
通过召开震情会商会,对地震预测意见和可能与地震有关的异常现象进行综合分析研究后所形成的意见。
地震预测¶
通过研究,对可能发生地震的地点、时间和震级做出预测的行为。
地震预测意见¶
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对地震监测信息、可能与地震有关的资料或者异常现象进行分析研究后,对可能发生的地震的地点、时间和震级做出的书面结论。
地震长期预报¶
对未来10年内可能发生严重破坏性地震的地域的预报。
地震中期预报¶
对未来1-2年内可能发生破坏性地震的地域和强度的预报。
地震短期预报¶
对3个月内将要发生地震的时间、地点、震级的预报。
临震预报¶
对10日内将要发生地震的时间、地点、震级的预报。
地震趋势¶
对确定地域,当前地震活动特征总结和未来最可能变化趋向(例如: 升、降、起伏、持续
)的预测性表述。
地震大形势¶
中国大陆及其内部重点构造区域未来数年的地震趋势。
长期地震重点危险区¶
未来10年内,可能发生严重破坏性地震的区域。
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
未来10年内,可能存在严重破坏性地震风险并需要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区域。
年度全国地震重点危险区¶
由中国地震局确定,并报国务院批准,一年尺度内我国西部可能发生6级及以上、东部可能发生5.5级及以上地震的地区。
日常分析预报工作¶
分析预报业务部门进行地震异常核实分析、不同时空尺度地震趋势会商研判、地震预报实践及相关报告编写等工作的总称。
年度会商¶
研究年度地震趋势并确定地震重点危险区的震情会商,包括年度地震趋势会商和年中地震趋势跟踪会商。
周月会商¶
包含月会商、周震情监视跟踪例会、紧急会商、加密震情监视会四种形式,以月会商和周震情监视跟踪例会为日常工作,紧急会商和加密震情监视会为必要补充。
专题会商¶
危险区协作会商会或围绕重大震情变化及大陆周边重大地震事件影响召开的多单位甚至跨部门联合震情会商会。
震后趋势会商¶
破坏性地震发生后,按照地震应急预案要求召开的、以判定震后地震发展趋势为主要目的的震情会商。
地震大形势预测指标¶
基于活动构造、历史强震破裂空段、现今断层滑动速率、区域强震期幕特征、地球物理场观测、测震及前兆异常时空演化等手段和方法,得出未来数年地震活动总体趋势与强震活动主体地区判定的依据。
年度预测指标¶
基于地震活动及前兆异常时空演化、地球物理场观测、前兆异常规模及持续时间、以往震例类比等手段和方法,结合大形势预测指标,得到的年尺度强震危险程度甄别及危险区判定的依据。
短临预测指标¶
基于短期或突发地震活动图像、前震或前兆震群序列、前兆异常加速转折等短临变化及其它具有短临预测意义的手段和方法,得到的短期发震危险性和震级估计的依据。
震后趋势判定指标¶
基于历史地震序列的类型、余震活动水平和强余震发生时间及地点,得到的震后趋势判定的判定依据。
重大预测意见¶
预测震级上限在中国大陆西部地区≥6.5级、东部地区≥5.5级、首都圈地区≥5.0级,预测依据明确扎实、论证科学充分、结论合理的预测意见。
一般预测意见¶
除重大预测意见以外的预测意见。
地震综合预测¶
在综合分析各类异常的基础上,为提出未来震情判定意见进行的预测。
地震经验预测¶
根据已有震例归纳类比推理,对未来地震进行的预测。
地震概率预测¶
在地震活动与各种前兆信息进行统计分析的基础上,对未来地震发生可能性大小的预测。
地震数值预测¶
通过建立地震孕育发生的构造及介质模型,模拟动力作用,采用一定的数值计算方法,对地震或破裂进行的实验性预测。
地震物理预测¶
以一定的孕震理论和前兆模式,对未来地震进行的预测。
预测检验¶
利用统计检验方法,对时间、地点和震级预测结果符合实际地震发生情况的科学检验
预测对应率¶
预测准确的次数与预测总次数的比值,又称为预测准确率或有震报准率。
预测效能¶
基于报准率、虚报率、漏报率、时空占有率等预测效果的定量描述。
观测资料预测效能评估¶
对观测站(点)测项基础资料、资料质量、影响因素、震例评估的定量评价。
震情¶
有关地震活动和地震影响的情况。
重大震情¶
对未来地震活动趋势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显著地震活动,或具有短临预测意义的显著宏微观异常现象。
重大震情评估¶
针对重大震情开展的,以预测地震为目的的科学研究和评价活动。
重大震情通报¶
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中国地震局报告重大震情。
紧急震情¶
对本地区有社会影响的突发震情或收到涉及本地区的短临预测意见。
震情监视跟踪¶
对震情演化过程及发展趋势开展的动态监视、异常核实、会商研判、信息报送等各环节工作。
特殊时段震情保障¶
重大政治、国家、社会或公众活动时段所涉及的地区,采取的加密震情监视会等分析预测工作的措施。
震例¶
一次或一组破坏性地震的地震地质、地球物理场、震害、地震参数、地震序列、地震前兆异常、预测预报和应急响应等资料和研究成果的汇集。
震例总结¶
对地震震例资料进行全面地系统收集、研究和科学概括。
二、异常分析用语¶
活动地块¶
指形成于晚新生代、晚第四纪(10—12万年)至现今强烈活动的构造带所分割和围限、具有相对统一运动方式的地质单元。
障碍体¶
相对于周围区域介质强度比较大的区域,是抑制或中止破裂的区域,当破裂穿越障碍体时,会抑制破裂甚至保持不破裂 。
凹凸体¶
具有不均匀应力分布的断层面上应力集中的区域,是地震矩释放量相对高的区域。
闭锁段¶
断层对其两侧块体的相对运动加载表现出非均匀特征,其中由于断层面强耦合而导致的运动受阻现象称为断层闭锁。
地震区¶
地震活动性和地震构造环境均相类似的地区。
地震带¶
地震活动性与地震构造条件密切相关的地带。
地震构造区¶
具有同样地质构造和地震活动性的地理区域。
活动构造¶
晚第四纪以来有活动的构造,包括活动断层、活动褶皱、活动盆地、活动隆起等。
活动断层¶
晚第四纪以来有活动的断层。
发震构造¶
曾发生和可能发生破坏性地震的地质构造。
地震活动性¶
在一定时间、空间范围内地震发生的强度、频度、时间和空间等方面的分布规律和特征。
地震活跃期¶
地震活动频度相对较高、强度相对较大的时段。
地震平静期¶
地震活动频度相对较低、强度相对较弱的时段。
地震活动期¶
构造区带上比较完整的地震活动轮回(准)周期,又称地震活动轮回,一个地震活动期可分为平静阶段、积累阶段、大释放阶段和剩余释放阶段。
地震幕¶
地震活动期内地震活动频度和强度起伏变化时间特征的描述,地震幕包含活跃幕和平静幕。地震相对频繁和强烈的时段为活跃幕,相对平静和缓弱的时段为平静幕。
地震复发间隔¶
同一活动断层段上相继发生的两次震级相近的地震之间的时间间隔。
震源区¶
震源的空间范围,是地震能量集中释放的地方。
地震序列¶
某一时间段内连续发生在同一震源区内的一组按次序排列的地震。
地震序列类型¶
地震活动过程特征的定性表述和类型划分。一般可区分为:孤立型、震群型、前震-主震-余震型、主震-余震型。
主震¶
地震序列中的最大地震或震群中与最大地震的震级差小于0.6级的地震。
前震¶
主震前1个月内发生的、位于主震震源区内或边缘的地震。
余震¶
主震后震源区及附近区域恢复到正常地震活动水平前所发生的地震。主震震级越大余震活动的持续时间越长,可以根据区域震例经验定量给出余震持续时间,超过时间发生地震的不能再称为余震。
大震触发响应地震¶
大震发生后,距其一定范围内最先响应发生的显著事件,称为响应地震。响应地震部位对下次强震的地点和时间有一定的指示意义。
地震相关性¶
一定距离的两区中某些特定震级以上的显著地震相伴发生的特性。
地震迁移¶
地震发生地点在一定范围或一定距离内呈某种呼应规律的图像。
调制地震¶
在地球固体潮汐朔、望时段发生的张性或走滑型地震,上、下弦时段发生的逆冲型地震。
环境因子¶
地球外部环境作用因素,如宇宙射线、太阳黑子活动、地球自转速率、日月潮汐等。
边界动力变化¶
构造块体动态作用导致的块体边界加载或卸载效应。
地震前兆¶
地震前出现的与该地震孕育和发生相关联的现象。
地震宏观异常¶
可被人的感观直接察觉到的,可能与地震发生有关的水文、生物、气象等各种自然界的反常现象。
地震微观异常¶
在地震发生前,借助仪器观测到的可定量分析的异常。
宏微观异常零报告¶
为了掌握某时段内宏、微观异常的最新情况,即使没有出现观测资料新变化,也要填报报表的制度。
背景异常¶
预测时间在1年尺度以上的异常。
短期异常¶
预测时间在3个月以内的异常。
临震异常¶
预测时间在10天以内的异常。
新增异常¶
观测资料出现较明显变化,需要进行核实分析的异常。
持续异常¶
经核实分析确认的异常。
取消异常¶
超出预测时间或经再次核实分析否定的异常。
异常项目¶
出现异常的地震观测项目或经技术方法处理确定的异常参数,包括测震、形变、地下流体、电磁异常等项目。
地震频度¶
一定时空范围内,某一震级区间发生的地震次数。
震级-频度关系¶
不同震级与相对应的地震个数之间的关系,称为古登堡—里克特关系(G-R关系),表达式为lgN=a-bM。N为对应一定震级M的次数,常数a表示地震活动总水平,b表示大小震级地震的比例系数,说明地震活动性特征。
地震活动图像¶
研究区域内地震活动的时、空、强分布方式。
震群¶
空间分布比较集中、地震频次衰减较慢、没有突出的主震、至少有3个震级相差不大(≤0.5级)的主要地震的地震序列。
地震窗¶
一些频度较高、地震丛集的小区域。这些区域的地震活动变化有可能反映附近较大地区的构造应力变化,从而用以提取周围较大地区可能发生中强以上地震的前兆信息,并将在较大地区内有大震前的此类小区域地震活动异常变化称为“窗口效应”。
地震条带¶
某一时段区域地震活动由凌乱、分散的分布转为集中成带的现象。
地震空区¶
地震孕育过程中,由中、小地震所围成或部分围成的,处于活动断层上的区域。
破裂空段¶
在巨型活动地震带上,已发生一系列强震的破裂区的空缺部位,是未来可能发生强震的地区。
显著地震¶
强度明显高于统计时段内区域地震活动背景水平的地震或中短期空区形成后期、空区内部或边缘出现的中等地震或震群活动,是空区解体、地震活动图像由中期向短期过渡的标志。
显著增强¶
较大范围(几百公里)出现的中小地震活动水平明显升高的现象,一般出现在主震前几个月至1、2年内。
显著平静¶
在显著增强的区域背景下,局部出现的短时间(几个月内)地震活动水平明显降低甚至没有地震的现象,一般持续到主震发生,或临近主震有短暂的回升。
弱活动¶
相对区域平均水平显著偏低的地震活动状态。
地震前兆异常¶
地震前出现的,有别于正常变化背景的、可能与该地震孕育和发生相关联的异常变化,包括破年变、趋势转折、大幅突变、高频扰动等。
地壳形变异常¶
地表、钻孔、洞体、卫星等观测的地壳形变、重力动态异常变化现象。
地下流体异常¶
钻孔、井、泉、油气井等中的地下流体(液体或气体)出现的各种物理、化学动态异常变化现象。
地震电磁异常¶
地电阻率、地电场、地磁场等出现的各种动态异常变化现象。
固体潮汐参数异常¶
地球对天体运动响应的函数偏离正常值的异常。
显著异常¶
幅度较大、形态突出且预测效能异常。
群体异常¶
同一区域内多个测项时间大致同步、相互协调配套的异常。
异常可靠性¶
对观测资料异常客观性和真实性的度量。
异常信度¶
对异常预测效能的度量。
异常核实¶
按照工作规程的要求,对前兆异常进行分析研究、现场调查、综合研判,参照有关学科观测资料异常变化现场核实工作报告编写要求编制报告,并给出明确结论的过程。
三、会商结论用语¶
年度¶
年度与自然年一致,即从该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下半年指该年的7月1日至12月31日。
短期¶
未来三个月内。
近期¶
未来1个月内。
临震¶
未来十日内。
发震背景¶
具备6.5级以上地震孕育发生的地质构造条件和深部环境。
发震紧迫程度¶
距离目标地震发生时间的紧急迫切状态。
危险地点¶
可能发生地震或发震紧迫程度较高的区域。
地震活动主体地区¶
一段时期内地震活动相对集中的区域,通常具有相互协调的构造关系和相对统一的动力环境。
大陆东部¶
以107°E为界的中国大陆东部地区。
大陆西部¶
以107°E为界的中国大陆西部地区。
首都圈¶
纬度38.5°-41°N,经度114°-120°E范围内的北京市、天津市和河北省部分地区。
华北地区¶
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南部、河南、山东、内蒙古中部、陕西东部、江苏、安徽。
东北地区¶
包括黑龙江、吉林、辽宁和内蒙古东部。
华东地区¶
包括山东、安徽、江苏、湖北、河南、上海和浙江。
华南地区¶
包括福建、江西、广东、湖南、广西、海南。
西北地区¶
包括新疆、甘肃、青海、宁夏、陕西西部、内蒙古中西部。
西南地区¶
包括西藏、四川、重庆、贵州和云南。
南北地震带¶
根据中国大陆强震的空间分布特征,通常将中国大陆东经95°-110°、北纬21°-45°之间的强震密集地带称为南北地震带。
地震活动强度¶
一定时间、空间范围内地震活动所达到的最大震级。
地震活动水平¶
一定时间、空间范围内地震活动所达到的最大震级区间及其地震个数。
强有感地震¶
震中附近的人普遍能够强烈感觉到的地震。
破坏性地震¶
造成人员伤亡或经济损失的地震。
严重破坏性地震¶
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或经济损失,使灾区丧失或部分丧失自我恢复能力,需要国家采取相应行动的地震。
极微震¶
震级<1.0级的地震。
微震¶
1.0级≤震级<3.0级的地震。
小震¶
3.0级≤震级<4.0级的地震。
中等地震¶
4.0级≤震级<5.0级的地震。
中强震¶
5.0级≤震级<6.0级的地震。
强震¶
6.0级≤震级<7.0级的地震。
大震¶
7.0级≤震级<8.0级的地震。
特大地震¶
震级≥8.0级的地震。
N级左右地震¶
N-0.5≤震级≤N+0.5的地震,如6级左右表示震级范围为5.5-6.5级。
N级以上地震¶
震级≥N级的地震。
N级以下地震¶
震级<N级的地震。
可能性较大¶
出现一定数量信度较高的异常,且震例较多、达到预测指标。
存在可能¶
出现一定数量信度较高的异常,有少量震例、达到部分预测指标。
可能性不大¶
异常数量少,信度低。